2025-03-22 14:13:23
集合符号有:∪(并集)、∩(交集)、∈(属于)、⊆(子集)、⊇(超集)、≠(不等于)。
并集通常用符号“∪”表示,可以理解为“包括所有的”,指的是由所有属于两个集合的元素构成的集合。即,两个集合的并集包括它们所有的元素,不重复计数。例如,集合A和集合B的并集表示为A∪B。
交集通常用符号“∩”表示,可以理解为“共有的部分”。它指的是由同时属于两个集合的所有元素构成的集合。换句话说,只有在两个集合中都存在的元素才会出现在交集中。例如,集合A和集合B的交集表示为A∩B。
属于用符号“∈”表示,它用于表达一个元素属于某个集合的关系。例如,“元素a属于集合A”可以表示为a∈A。这意味着元素a是集合A中的一个成员。
子集和超集是描述集合间关系的符号。子集用符号“⊆”表示,意味着一个集合是另一个集合的子集,即所有属于前者的元素也都属于后者。超集则与之相反,用符号“⊇”表示一个集合包含另一个集合的所有元素。这意味着前者是后者的超集或更大的集合。
不等于符号“≠”用于表示两个集合不含有共同的元素或不相等的关系。它用于明确表示两个集合是不同的。例如,如果集合A和集合B没有共同的元素,可以说A与B不相等,表示为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