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一、对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理解经过10余年的实践与总结,中国政府提出了“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这一推进教育信息化的核心理念。 教育信息化的根本目的是促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要实现这一根本目的,仅仅拥有先进的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和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使用一些信息技术手段是不够的。当今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对教育的影响不仅表现在新的技术和手段的运用上,而且对教育的发展带来更新的理念和动力,使教育内容、方法和模式发生深刻变革。因此,教育信息化的关键在于要将信息技术融入到教育教学的全过程,运用信息技术逐步改变原有的教育教学过程与模式,实现以知识传授为主的教学方式向以能力素质培养为主的教学方式的转变,并根据社会发展和学习者的需求,在全国乃至世界的范围内选择最优质的教育资源,进一步突破传统教学活动的时空限制,提升教育教学的效率与质量。这一变革的过程就是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的过程,只有融合才能体现出信息技术对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作用,这才是教育信息化的本质。 “融合”不是一般的技术应用,而是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相互促进。一方面,信息技术要进入教育教学过程,改变教育教学模式,形成新的教学方法和模式,发挥信息技术对教育教学改革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要实践新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模式,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信息技术提供支撑,同时也为信息技术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方向。 何克抗教授提出: 以前“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是只从改变“教与学环境”或改变“教与学方式”的角度(最多也只是同时从改变“教与学环境”和“教与学方式”的角度)去强调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应用,只是将信息技术应用于改进教学手段、方法这类“渐进式的修修补补”上,还没有触及到教育的结构性变革。他认为要让每一位教育工作者都能自觉地认识到:不能只是停留在运用技术去改善“教与学环境”或“教与学方式”的较低层面上,而必须在运用技术改善“教与学环境”和“教与学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去实现教育的结构性变革—也就是要“改变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课堂教学结构,构建出新型的‘主导一主体相结合’课堂教学结构”。这正是《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之所以提出、并倡导“信息技术要与教育深度融合”这一全新观念与做法的基本出发点,也是“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的本质与确切内涵所在。 二、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基本思路 在总结过去的经验时发现,推动教育信息化不能简单地搞硬件驱动,而忽视课堂教学应用,这种方式做起来相对容易,但难以持久,并且效果也是会大打折扣的。我国教育部公开表示的基本思路就是采取应用驱动,一是要着眼于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问题,在教与学的主战场中开展应用。这种应用应该是师生广泛参与的日常教与学的活动,应该贯穿于教学活动的始终,应该是对即有教学方法的改造与